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工作,学生工作处3月15日——4月15日开展以“消除安全隐患 建设文明宿舍”为主题的宿舍安全卫生月活动,活动评出“安全文明示范宿舍”57间。
活动月期间,学生工作处牵头各学院认真部署落实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消防技能培训、宿舍违禁品宣传展示、安全知识竞赛、录制宿舍安全视频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和卫生常识宣传,使安全卫生意识入耳入脑,收到良好效果;宿舍管理科工作人员采取每天排查宿舍安全隐患、在公寓门厅摆放知识展板并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落实工作职责。
通过开展宿舍安全卫生月活动,安全卫生知识得以普及,同学们文明健康意识得以增强,生活环境得到优化改善。学生工作处将继续严抓宿舍安全文明建设,保持好宿舍安全卫生,为学生营造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学校宿舍安全卫生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附:“安全文明示范宿舍”名单
法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六号公寓113、227、303、427;八号公寓:237、437、533、626。
刑事司法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一号公寓102、106、606;二号公寓316;三号公寓202、203、205、206;十二号公寓221、402、410。
民商法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七号公寓301、303、305、308、317;九号公寓421、508;十号公寓330、349;
经济贸易法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七号公寓220、604、603、212;十号公寓622;十二号公寓918。
商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十一号公寓806、814、818、824、825、915、1117;五号公寓402、611、616。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八号公寓201;十号公寓210、232。
外国语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七号公寓419;十号公寓105;十一号公寓502;八号公寓222。
传媒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十一号公寓420、222;七号公寓405
公共管理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三号公寓405、511;五号公寓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