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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迎国庆唱校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生工作处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7 10:54:41      

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热情,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励昂扬斗志,展示蓬勃向上的新时代精神风貌,根据《山东政法学院 2022 年迎新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第八届迎国庆唱校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内容

    1.比赛由学生工作处主办,经济贸易法学院承办。

    2.参赛对象:全体 2022 级新生(包括合唱指挥)。各二级学院以连队为单位组织学唱,学生工作处从各二级学院抽取一个连队参加合唱比赛。

    3.比赛歌曲:每个连队分别唱两首,第一首为指定曲目山东政法学院校歌;第二首以红色曲目为主,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演唱曲目并于 9 月 11 日 17:30 前将歌曲名称报经济贸易法学院王龙办公邮箱。

    4.比赛时间和地点:

    9 月 15 日下午 14:30 学校东操场。

    5.各二级学院于 9 月 14 日上午 9:00 派一名新生辅导员到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尚德楼 103),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参赛连队和比赛顺序。

    三、评分标准和奖励办法

    1.评分标准:参赛连队着军训服,整洁、统一;出入场井然有序、队形美观;指挥准确、动作优美、富有感染力;声音洪亮饱满有感情,合唱整齐划一;艺术处理形式新颖,有创意;伴奏音乐不允许有原声。

    2.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2 个,三等奖3 个,优秀奖 4 个。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注重活动的广泛参与性,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广大新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爱军爱校热情。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学生充分利用军训间歇期练唱,做到人人学唱校歌、人人会唱校歌。

    3.各二级学院不得混编连队参加合唱比赛。如发现参赛连队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军训连队评优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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