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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生工作处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1 10:46:34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做到精准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

成学业,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我校 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含2022级新生)。

  二、认定条件、标准及流程

  依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政院〔2019〕15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开展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定工作人员要坚

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2.本次认定工作通过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进行,学生用户和各二级学院用户需登陆智慧校

园-业务直通车-个人服务-困难学生认定进行操作。

    3.困难认定系统通道将于9月14日关闭。9月21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

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

单、学生上交的各类证明材料以及从系统导出的汇总表。

    4.各二级学院要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名单,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学校举报电话为:88599727,联系人:韩梦雪,电子邮箱:000980@sdupsl.edu.cn。

    附件:1.《山东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档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2年版)

    3.《山东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认表》(以上附件可在学校网站—学工在线—学生资助—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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