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做到精准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
成学业,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我校 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含2022级新生)。
二、认定条件、标准及流程
依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政院〔2019〕15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开展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定工作人员要坚
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2.本次认定工作通过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进行,学生用户和各二级学院用户需登陆智慧校
园-业务直通车-个人服务-困难学生认定进行操作。
3.困难认定系统通道将于9月14日关闭。9月21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
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
单、学生上交的各类证明材料以及从系统导出的汇总表。
4.各二级学院要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名单,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学校举报电话为:88599727,联系人:韩梦雪,电子邮箱:000980@sdupsl.edu.cn。
附件:1.《山东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档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2年版)
3.《山东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认表》(以上附件可在学校网站—学工在线—学生资助—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