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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生工作处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17:36:1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下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鼓励有志青年携笔从戎、建功军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校2022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我校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其中直招士官只限应往届男生)。

二、预征年龄

(一)男生:

本、专科生:

在校生:18至22周岁;毕业生:18至24周岁

研究生:18至24周岁;

(二)女生:

在校生、应届毕业生: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6周岁。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考核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程序

(一)即日起,学生本人在“学信网”进行注册后,登陆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

(二)各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需核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进行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一栏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起止时间、职业(学生)、证明人(辅导员);“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填写鉴定意见,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该生已完成我校本(专)科学习”,在校生填写为“该生现为我校X级学生”,并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公章。

(三)预征体检、政审工作拟于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征兵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学院征兵工作责任人,并指定一名辅导员老师作为本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配合学校武装部做好征兵工作。

(二)积极开展征兵宣传发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站、易班、微信、QQ群、条幅、展板等媒介积极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参军报国,无上光荣”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征兵宣传“五个一”活动,即发布一个通知,推送一期微信,悬挂一副条幅,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发送一条短信,使每一个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了解入伍政策,熟悉入伍流程,迅速掀起校园征兵宣传动员热潮。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要熟练掌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流程和相关政策,在网上报名、政治考核、保留学籍、学费补偿等环节上,全力为入伍大学生做好服务保障,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

(四)掌握本学院预征底数。各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联系人,要做好应征报名学生的登记汇总工作,将每个应征报名的学生登记在册,掌握预征对象底数,确保预征学生能够联系上,召得回。

(五)6月10日前,应征大学生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山东政法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在校生)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2号办公楼103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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