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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生工作处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31 11:21:00      

各二级学院:

2021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山东省教育厅近期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我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将高考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关心爱护学生的需要。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密切联系实际,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高考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提交纸质版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情况,党总支副书记审核把关,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确保无缝覆盖。

三、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诚信法纪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将诚信法纪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各二级学院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高考期间,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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