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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状况摸排与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工处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4 16:49:41      

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新学期学生的心理状况,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现将开展我校学生的心理状况摸排与测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摸排与测评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二、摸排与测评时间

心理摸排:215日至223

心理测评:今日校园心理测评系统开放时间为215日至2196:30-22:00

常规摸排:每月10日前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了解学生心理状态

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摸排与测评工作,辅导员老师要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访谈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深入到学生中,并积极发挥心理委员、心灵护航员的朋辈助人作用,按照《山东政法学院大学生心理状况摸排范围明细表》(附件1),从家庭问题、恋爱问题、人际关系问题、学业问题、情绪问题、异常行为等六大方面进行摸排,并督促学生完成开学心理测评量表(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2)。结合摸排与测评两种途径,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了解方式灵活有效、掌握情况全面详实,确保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二)及时完成信息填报

在全面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请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时通过系统查看所带班级学生测评结果,并根据测评情况和学生日常表现,有针对性的进行访谈、排查,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定期追踪关注(辅导员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有效开展心理帮扶

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对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参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指导和具体要求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充分发挥学校、学院、医院、家庭协同参与的心理帮扶体系作用,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干预到位、记录规范。

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要及时安排本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记录。

2.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并视情况与家长沟通。辅导员要组织落实帮扶措施,并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安排心理委员、心灵护航员和其他学生骨干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给予真诚关怀和支持,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心理帮扶,必要时督促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心理辅导。

3.对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干预救助方案。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情况,必要时协助家长转介学生至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家长或指定监护人要做好护理及相关工作,学生所在学院要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工作。

四、工作要求

请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切实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信息准确、记录规范;尊重学生隐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发现危机情况及时干预。

 

 

学生工作处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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