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刑事司法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安军主持会议,并对《意见》进行了领学。
副院长张爱艳、教授杨晓静、副教授季晓军、副教授孙杰、副教授王翠霞、柴苗苗老师分别进行发言,对《意见》的学习谈了体会,并对教学理论研究、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等方面进行讨论。与会教师一致认为,《意见》是指引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层级高、份量重、举措实,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安军强调,《意见》对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遵循,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准确领会文件中规划的发展目标,持续深入引导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认真践行学校“12357”发展思路,切实落实好“深化改革年”各项具体举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