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午,刑事司法学院于知行楼406教室召开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由学院团总支书记滕山岭主持,我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和学生会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滕山岭向同学们传达了我校《关于做好山东政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对代表选举条件和代表产生程序作出了详细介绍。随后,大会依照相关流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共18人,其中,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共11人,学生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共7人。
同时,滕老师还要求同学们在选举前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希望同学们能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更好的坚持政治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刑事司法学院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