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二、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和业务规范。
三、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负责新生入校“绿色通道”、学生学费减免审核及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手续办理、信息录入及贷后管理工作。
六、负责做好国家和校内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
八、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的管理、学生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九、负责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
十、负责组织各类“送温暖”活动,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
十一、其他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